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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本部舉辦各種考試,得視實際需要臨時編組人力,承擔任務。
凡奉派擔任編組任務之員工,例假日或非辦公時間內,均不得規避,並應認真負責,圓滿達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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