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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政風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本院設施安全維護之策劃與推行事項。
二、關於本院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事項。
三、關於本院政風工作之策劃、執行、考核等事項。
四、關於本院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五、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六、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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