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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會計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預算、決算之籌劃編製事項。
二、關於預算依法流用及保留事項。
三、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記帳憑證編製帳務之處理及會計報告表之編製等事項。
五、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及建議事項。
六、關於本院所屬機關歲計、會計業務之審核督導事項。
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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