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條會計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預算、決算之籌劃編製事項。二、關於預算依法流用及保留事項。三、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事項。四、關於記帳憑證編製帳務之處理及會計報告表之編製等事項。五、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及建議事項。六、關於本院所屬機關歲計、會計業務之審核督導事項。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