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條人事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任免、遷調及俸級之審議事項。二、關於銓敘案件之擬辦、查催及本院所屬各機關有關人事案件依法核辦事項。三、關於考績、考成之擬辦事項。四、關於考勤紀錄、獎懲簽擬及人事調查登記、統計事項。五、關於保險、退休、撫卹案件之辦理事項。六、關於國內外考銓業務考察之擬辦事項。七、關於本院員工之訓練進修及福利康樂活動之籌辦事項。八、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及檢討修訂事項。九、關於人力規劃、人員調配之研究及擬辦事項。十、其他有關人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