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照各法院處務規程及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分層負責明細表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