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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法院人員對職務上所知悉之國家機密,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
退、離職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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