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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保管國家機密案卷人員調、離職務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文件,逐件移交接任人員,並親自列冊呈報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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