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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第三項、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三百零五條第八項、第三百二十四條及第五百零八條第二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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