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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法規章節: 第55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憲法,且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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