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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關係人席包括聲請機關及被聲請政黨代表席、訴訟代理人席、鑑定人及證人席,並設關係人發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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