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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主管機關,指人民團體法第三條所規定之人民團體中央主管機關;同條第二項規定被聲請政黨之代表人,指人民團體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政黨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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