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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辦法之修正,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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