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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4條

主辦總務人員應隨時注意支出之款項是否已超出預算。
必要時應向上級長官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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