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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950911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臺灣省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監督縣(市)自治事項。
二、執行本府行政事務。
三、其他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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