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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高放處置設施封閉之設計,應確保地下通道及鑽孔封填後,不得成為放射性核種遷移之關鍵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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