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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保防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主管機關或經主管機關同意之機構,得於各核子保防設施裝置圍阻及偵測監視設備、器械或封緘等核子保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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