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子能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分類帳簿分為下列二種:一、總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而設者。
二、明細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之明細項目而設者。
總分類帳及明細分類帳應有統制隸屬之關係,各有關帳戶之金額應相互勾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