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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機關輻射防護及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軍事機關所設之民眾診療機構,得逕向主管機關申辦許可或登記備查,不適用前三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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