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運輸安全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重大運輸事故案件有關人為因素及安全管理相關之調查參與。二、運輸事故相關人為因素及安全管理分析方法之研究發展。三、運輸相關整體性安全調查模型及分析系統之研究發展。四、運輸事故相關之安全調查研究及事故統計趨勢分析。五、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建置及管理。六、運輸事故調查之安全改善建議追蹤及管制。七、運輸事故安全資訊之研擬及發布。八、國內、外運輸安全調查組織之協調及聯繫。九、其他有關運輸安全調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