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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民營電臺具有商業性質者,得播送廣告。
其餘電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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