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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有線播送系統之纜線,應依規定申請附掛或鋪設,非經各該主管機關(構)書面同意,不得任意附掛或鋪設。
違反者,由各該主管機關(構)依相關規定辦理。
前項纜線如有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之情形,準用本法第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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