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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人依身分之不同,依附件格式填報申請書,如有經營本會許可之其他特許業務者,並應附該業務經營現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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