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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法官、軍事審判官、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或監察院、審計部及所屬審計機關依法查詢電信通信紀錄者,查詢費用得予減收或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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