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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多種業務所共同產生而無法直接追溯至特定電信業務之營業收入,應按該營業事項所引起之各種業務相關成本之比例,分攤至各種電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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