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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事業辦理贈獎,其全年贈獎總額之上限如下:一、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三十億元以上者,為新臺幣六億元。
二、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七億五千萬元,未滿新臺幣三十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
三、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七億五千萬元以下者,為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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