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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發現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人員違法者,應通知其所屬選舉委員會依法處理,其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請為急速之處分,並送請檢察機關偵辦。
違法人員如為主任委員時,應報請上級選舉委員會或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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