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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文書、印信、出納、營繕、採購、庶務、財產管理、研考、法制及公關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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