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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南院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南部院區文物之典藏、管理、研究、出版及展覽。
二、南部院區文物之保存、維護及徵集。
三、南部院區教育推廣活動與觀眾服務之規劃、執行及志工訓練管理。
四、南部院區整體營運、行政管理與營繕工程之規劃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南部院區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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