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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依本辦法提出之交換票據種類如下:一、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
二、本票(包括銀行擔當付款本票)。
三、支票(包括國(公)庫支票)。
四、其他經本行核定可以交換之收、付款憑證。
前項之交換票據包括書面及電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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