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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決算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各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編造決算各表,關於本機關之部分,應就截至年度結束時之實況編造之;其關於所屬機關之部分,應就所送該年度決算彙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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