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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基金會設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人選,依下列程序產生之:一、由客家委員會二名及五名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
二、由各界推薦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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