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會議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標準使用規費,有本園區與各機關學校共同辦理業務、教育宣導或協助事項等活動時,得免徵場地使用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