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語言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客語政策與法規之研究及發展。二、客語教育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獎勵。三、客語師資人才之培育。四、客語能力認證之規劃及推動。五、客語通行語及政府服務客語之規劃、推動及獎勵。六、客語社會推廣之規劃、推動及獎勵。七、客語文基礎之建立、普及使用及數位應用發展之規劃、推動及獎勵。八、其他有關客家語言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