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受侵害者,得請求銷燬侵害智慧創作之物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並得請求將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登載於新聞紙;其費用由侵害人負擔。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