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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合作社主管機關輔導籌設原住民合作社作業程序如下:一、調查分析:調查設立主觀、客觀環境因素,並據以分析研判籌設可能性。
二、合作教育宣導:對發起人及預定社員等進行合作宣導及教育工作,強化其合作信念。
三、輔導籌設:輔導發起人等依程序進行籌設及辦理成立登記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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