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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醫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第二條人員住院伙食費由病患自行負擔。
惟就養榮民於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時,其伙食費差額由輔導會補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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