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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機關優先錄用退除役官兵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機關任用新進人員,如需採用甄選方法時,或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統籌甄選分發時,應邀請輔導會照第三條規定協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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