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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域環境監測及監測站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海域環境監測頻率以每季一次為原則。
但發生海上重大污染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頻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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