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為管理及運用本專戶,主管機關應組成海洋野生動物保育捐助專戶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審議下列事項:一、本專戶之年度運用計畫及計畫執行報告。二、本專戶之管理及動支事項。三、本專戶之預算、決算及會計報告。四、其他經主任委員提請審議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