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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應設置相對通報窗口,依任務需要建立協商機制,相互支援,並密切保持聯繫,遇有緊急或重大狀況時,應即時相互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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