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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查緝走私職務,應將查緝結果,連同緝獲私貨,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其他犯罪調查職務,因而發現犯罪嫌疑者,應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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