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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海巡署及所屬機構之各式國軍制式武器、彈藥、化學、通信、偵搜等裝備之保修作業,得委託國防部支援。
前項支援要點由海巡署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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