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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海巡署外、離島地區之武器、彈藥等裝備運輸,基於安全需要,得請求國防部支援運送。
前項支援要點由海巡署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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