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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院設下列中心、室:一、綜合規劃及人力培訓中心。
二、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
三、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
四、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中心。
五、海洋產業及工程研究中心。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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