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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出納、財物、小額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及推動。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人才招募執行之規劃。
六、不屬其他各組、室、巡防區指揮部及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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