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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總局置總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或中將,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單位及人員;副總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少將,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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