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45條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要保人為自己之利益而訂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