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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21條

外國銀行得經營之業務,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後,於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所定範圍內以命令定之。
其涉及外匯業務者,並應經中央銀行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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