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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為健全票券金融公司之經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經會商中央銀行後,得限制票券金融公司對特定行業所發行短期票券保證、背書之總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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